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校园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 7月9日至13日,学院领导叶访春、宣海江、石旭明分别带队,对校园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办公室、学工部、教务处、保卫处、基建后勤处、图书馆、资产经营公司及各相关分院负责人随同检查。
检查组分别对危化品实验室、消防设施、学生公寓、图书馆、商业网点、食堂、在建工地、装修场所等部位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危化品管理使用是否规范、实验室安全管理是否到位、学生公寓用电使用是否规范、消防设施设备配备是否齐全完整、商业网点消防安全是否符合规范、在建工地(装修场所)安全措施是否到位和学生安全教育管理等,整体情况较好。检查组还对存在的安全隐患现场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各相关部门立即整改,落实隐患整改责任人制度,同时做好后期安全隐患实时监管工作。




叶院长对各分院、部门做好安全检查和整改工作提出五点要求:一是要时刻树立安全意识,做好预防措施,确保安全工作到位。二是要根据“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贯彻落实到位,不留死角;三是在暑期高温季节,要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履行消防安全责任,杜绝消防事故发生,尤其是要做好学生公寓、食堂夏季消防安全工作;四是要做好师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尤其是在防网络电信诈骗、交通安全、下河游泳等方面。五是相关部门要加强安全隐患整改督查工作,对安全工作履行不到位的部门、人员上报学院进行通报、处置。
(保卫处 供稿 通讯员:俞志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