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下午,学院在图书馆813会议室召开纪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近期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部署下半年学院纪检监察主要工作。学院纪委书记俞国芬主持会议并讲话,院纪委委员、二级纪检监察组组长、纪检监察员、特邀监察员、纪委办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赵乐际在7月2日中央纪委常委会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和全省公权力大数据监督推进会、全省深化清廉学校建设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上级关于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相关通知,以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中共浙江省纪委办公厅《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第一批执纪执法指导性案例的通知》、中共浙江省教育厅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近年来巡视巡察过程中发现高校二级单位党组织典型问题的通报》等文件精神。纪委办负责人总结了2021年上半年学院纪检监察工作,并对下半年主要工作作了部署。
俞国芬在会上宣读了绍兴文理学院纪委关于给予汪晓华开除党籍处分的决定和浙江省监委驻绍兴文理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关于给予汪晓华开除公职处分的决定,要求各二级党总支结合案例,及时开展警示教育,对本单位“小微权力”风险防控进行研判,并就下半年纪检监察的重点工作做了补充和强调。就做好相关工作,俞国芬提出三点要求: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引领。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将其作为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指南,确保上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二要进一步聚焦主业主责,强化使命担当。尽职履责,把监督作为第一职责,既要敢于监督,不当“老好人”,又要善于监督,提高发现问题和处置问题的能力,充分发挥好“探头”作用;三要进一步加强严管厚爱,强化自身建设。纪检监察干部要接受最严格的监督与约束,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加强自我监督,以持续强化自身建设为切入点,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质效。
(来源:纪委办 通讯员:计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