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下午,学院召开财务工作会议。学院党委书记叶访春、院长沈红卫出席会议,各分院、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副院长沈玮主持。

叶访春强调,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财务工作的重要性,并对财务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要规范。规范是基础工作,要用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让规范成为一种习惯;二要指导。按照政策要求,有关管理部门要学好学通,并用好政策,积极开展指导工作;三要协同。部门之间要感同身受,多沟通协调,齐心协力推进学院各项工作开展;四要监督。监督不仅是严管、约束,更是一种保护,要把监督看做一种需要、一种爱护,主动接受监督、乐于接受监督,坦然为人、规矩做事。
沈红卫传达了《浙江省监委驻绍兴文理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关于给予汪晓华开除公职处分的决定》《中共绍兴文理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给予汪晓华开除党籍处分的决定》,并结合学院实际工作提出三点警示,要有敬畏之心,强化监督,落实一岗双责;每一名领导干部都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在工作中以身作则,发挥带头作用。
会上,计划财务处负责人通报了2021学年学费、住宿费收缴情况和2021年财务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布置2022年财务收支预算(一下)工作,并组织学习了《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收支管理的若干规定》(绍学院元培〔2019〕64 号)、《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信息公开实 施细则(试行)》(绍学院元培党委〔2020〕21 号)文件。
(来源:计划财务处 通讯员:钱梁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