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
< >

学院要闻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学院要闻 >> 正文

我院荣获“浙江省绿色学校(高等学校)”称号

发布日期:2023-03-27    点击次数:

近日,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浙江省教育厅公布第二批绿色学校(高等学校)名单,我院被授予“浙江省绿色学校(高等学校)”称号。

2021年9月,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浙江省绿色学校(高等学校)创建行动方案》,我院高度重视,迅速启动“绿色学校”申报创建工作,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协同推进,积极对照《浙江省绿色学校(高等学校)创建行动方案》的评价指标,从“精神文化、物质条件、行为管理、管理绩效”四个方面积极开展绿色学校创建工作,不断提升我绿色发展水平。

2022年11月,学院接受省绿色学校(高等学校)创建评价验收。经评审,我院达到了省绿色学校(高等学校)评价规范的创建标准,成为全省第二批获得“浙江省绿色学校(高等学校)”称号的高校之一。

“浙江省绿色学校(高等学校)”称号是我院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标志性成果。接下来,学院将以为契机,不断巩固和深化绿色学校建设成果,努力创造绿色、智能、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为生态文明中国作出元培贡献。

(来源:基建后勤处 梁炎钢/文)


联系我们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群贤中路2799号
电话:0575-88345808
传真:0575-88061806
邮编:312000 ipv6
版权所有: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 | 浙公网安备 33060202000256号/浙ICP备15003513号-1
浙公网安备 33060202000256号/浙ICP备1500351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