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下午,学院召开会议,讨论启动对现有制度进行废改立的工作,此项工作由宣仕钱副院长牵头负责,职能部门具体清理各有关制度。
会议要求各相关部门提高认识,充分做好现有政策制度整理工作,对现有制度进行细致分类,落实责任,认真梳理,确保制度清理工作落到实处。“废”是指同一项制度现已有新制度实行,或该项工作已作实质性变更,旧制度应当作废或由于现行政策制度实施环境的改变,旧制度已没有存在的必要。“改”是指制度整体上适用,根据需要作局部修改。“立”是指现行制度整体上适用,可以继续保留使用。同时,根据新的工作要求,尚需新增的制度。
会议明确了学院制度废改立工作的具体进程:4月底以前为各职能部门梳理本部门所制订的制度阶段;5月底确定废改立工作的的具体意见;6月底,学院将逐项讨论修改或制订新的制度;下学期学院将对整理后的各项制度进行汇总,编辑成册。